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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讯:我院被评为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

日期:2012-11-19 发布人: 浏览量:

11月14日,山东省教育厅下发《关于公布第五批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名单的通知》(鲁教法字〔2012〕7号),我院被评为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。本次评选活动,全省只有9所高校获此殊荣。

依法治校是依法行政、依法执教、维护师生权益、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的保证,是创建现代文明学校的基本标志。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,我院坚持“培育英才、振兴中华、造福桑梓、回馈社会”的办学宗旨,按照“依法治校、规范办学、持续发展”的指导思想,切实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及学院的规章制度。在学院董事会的大力支持下,在院党委、行政的统一领导下,充分发挥职代会、教代会、群团组织的作用,认真开展学法、护法、守法活动,大力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,增强依法管理、依法实施的观念,提高了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自觉性,维护了师生权益,促进了学院的改革发展。

多年来,学院已经形成了依法治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在全院、系部、师生中形成了依法治校的共识,浓厚了依法治校的氛围,使依法治校变成了全院师生员工的自觉行为。通过建章立制,规范办学,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有法可依。学院注重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,形成既与目前高职教育改革相配套衔接,又与我院内部各方面协调一致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,为依法治校奠定坚实的基础。

学院始终坚持规范办学依法治校,取得较好成绩。学院先后荣获“中国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”、“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”、“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”、“山东省民办教育三十佳品牌学校”、“山东省高校绿化工作先进单位”、“山东省花园式单位”等荣誉。《中国教育报》、《大众日报》、《德州日报》等众多媒体对学院的办学业绩给予了广泛地关注。

学院将以此次获奖为新的起点,根据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和要求,继续深入实行依法治教,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,形成符合法治精神和教育规律的育人环境和成长氛围,促进和保障学院进一步健康发展,为社会培养更好更多的高素质人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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